"70码"事件经过:
2009年5月7日晚八时许,杭州青年男子胡某驾驶浙A608Z0号三菱牌EVO跑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时,撞飞正在从斑马线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致谭当场死亡。
8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在案发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肇事者为20岁的胡斌,有超速驾驶前科,是杭州师范学院学生。肇事者车辆不存在改装、死者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不详,案发时肇事车辆车速认定“每小时70码左右”,而文二西路的限速为50公里/小时。
而有目击群众称,事故发生时死者被撞飞5米多高,撞离斑马线有20米距离,而据目击者称当时车速至少在120-150公里每小时。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特别傲慢,完全不在乎撞人,其同伴声称可以用钱捞人。此说法立即遭到杭州市市民和网民极大不满,浙江大学皮世学生和杭州市市民、网民自发组织了近万人前往事发现场哀悼死者。
调查结果: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14日说,公安机关目前已接到鉴定机构出具的杭州闹市“飙车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根据该报告,肇事车辆存在违法超速行为,时速在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肇事车辆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杭州市警方此前通报该事故时,曾引用当事人胡某及同伴的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这一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了许多网民的质疑。不少人自发睁姿地进行简易测试并将结果传至网络论坛。
扩展资料:
杭州飙车案引热议鉴定报告推翻70码
2009年5月9日下午的通报会悉握绝吸引了众多媒体到场,当警方通报完事故调查情况以后,遇难者同事立即就警方通报的调查情况提出疑问,问题直击要点,说出了现场媒体记者们想问的问题,质疑:“肇事车辆当时车速70公里/小时是如何得出的?取证方式是否合理?”70码=64.00800米
据警方的情况通报,“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遇难者同事表示质疑:“70码的车速,能把人撞起5米多高,飞到20多米外的地上吗?”“警方能凭当事人的说法来对车速进行取证吗?”“相关证人是谁?”
警方表示,至于遇难者离撞击点的距离,可能还涉及“滑动”,就是说,有可能死者倒地后还在地面上滑动一段距离。对于车速,警方称是询问了当事人,并且对当事人的同行人进行了调查,而同行人表示,是“看了车上的码表,确认当时车速为70码左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70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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