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到,2020年7月,许某某因家庭生活矛盾,在家中趁妻子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悔举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案件发生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2021年1月5日,该案已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正在办理中。
但是结果肯定是一定的:杀人犯罪大恶极,按照现在的法律,足够判其死刑了,也必须要被判处仿数死刑,才能显正义、慑恶人、平民愤、告亡灵。曾有人主张废除死刑,最重刑责改为无期徒刑,我其实很反对。死刑必须为罪大恶极的人保留,因为死刑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一种报复手段,而是一种对潜伏恶魔的威慑、一种让已犯罪恶魔忏悔的方式。恶人们是没有良知没有底线的,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恶人才会意识到,被他们迫害过的人,生命也同样的珍贵,他们才能诚恳面对自己犯下的错,才能真心忏悔。
一定要让【犯重罪就要受重罚、伤害他人就要被惩罚、恶意剥夺他人生命就要被剥夺生命】,成为全社会都信奉的真理,才能建设和谐社会。另外,很多时候,十多年的夫妻感情、家人亲情,比不上一点物质利益,扛不住一点矛盾纠纷,让人寒心。家暴、杀妻&杀夫、争夺财产等婚备前首姻家庭事件屡见不鲜,这也是很多人恐婚不婚的原因之一,难以从他人身上获得安全感,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身边睡着的,究竟是你的配偶家人,还是会杀你的凶手。
不过,还是不用那么悲观,不要因此就恐婚、恐男,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这么极端的恶人毕竟是少数。虽说出现了很多这样女性被伤害的事情,但也不该拿男女性别来说事,更不要仇男、恐男和搞男女对立,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某个性别的错,而是那个施暴恶人本人的错。作恶和性别无关,恶人是不分男女的,需要被惩处的是施暴的恶人本身,不是某个性别的人。
另外:各位,在找对象的时候,有没有钱、有没有才华其实不是最重要的,有品行素质才是最重要的。有这些特质(就算只有一条)的人,是千万不能交往更不能结婚的,一旦遇上了,躲得远远的,免得他祸害了你的人生,甚至要了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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