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民,又称“怯邻户”,在绍兴亦称“丐户”或“乐户”。指元明清时期,在浙江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因这类人从事的职业为人所轻贱,被排斥于“士农工商”之外,日本亦有同堕民一样的群体,称作“部落民”。
绍兴堕民虽与一般平民毗邻相处,然习俗殊异,地位低下,一直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度日。明洪武四年禁止再呼堕民,“再如若再呼“堕民”两字,豁肠碎剐”。雍正五年诏除堕民乐户等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堕民获得新生,与一般居民的界线完全消失,地位完全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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