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辉(1965.04~2013.05.23),男,回族,四川北川人,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曾任四川省北川县团委副书记、书记,北川县通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北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北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职务。2013年5月23日下午,兰辉同志在下乡检查道路交通和安全生产工作途中,于北川县漩坪乡不慎坠崖,因公殉职,享年48岁。
2013年9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兰辉同志学习。2013年9月下旬,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3年10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13年10月1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3年11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追授兰辉同志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2019年9月25日,入选“最美奋斗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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