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新塔矿区980平硐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事故泄容量26.8万立方米,过泥面积30.2公顷,波及下游500米左右的矿区办公楼、集贸市场和部分民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9619.2万元。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发生事故的新塔矿区980平硐尾矿库,原属临汾钢铁公司塔儿山铁矿,建于二十世纪80年代,1992年停止使用。2005年塔儿山铁矿产权公开拍卖给新塔矿业有限公司。
1992年,尾矿库被封闭,先后采取碎石填平、黄土覆盖坝顶、植树绿化、库区上方建设排洪明渠等闭库处理措施。新塔矿业公司通过拍卖购得铁矿产权,因擅自在旧库上挖库排尾,从而造成尾矿库大面积液化,坝体失稳,并引发了这起重特大溃坝事故。
2008年9月7日早8点到8日早8点,襄汾县降水量1.5毫米,气象学界定10毫米降水量为小雨。在此前的8月29至9月6日的9天时间里,襄汾县境内未有降雨。经由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此次事故原因为“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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