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变更企业负责人所需要资料如下: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3、总公司股东会决议;4、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免职书(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生证、6张大1寸照片;6、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7、填写变更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8、分公司执照正、副本;9、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10、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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