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对乙肝和乙肝患者的看法是一种模模糊糊的恐惧和排斥。
美国生物学专家布林伯格2006年访问中国时,曾为自己发现乙肝检测技术感到“遗憾”,因为“导致了这么多中国人面临如此尴尬的境地”。
世界其他地方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么生活的?他们是否遭受歧视和排斥?本报驻外记者进行了调查。
欧美看乙肝更冷静
1964年,美国太空总署生物学家布林伯格首次在澳大利亚土著人身上发现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即“澳抗”或乙肝病毒)。但澳大利亚“谈乙色变”的情况现在非常少见。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曾有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投诉说,当她在一次就医时表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后,医生借口“太忙”拒绝对她进行治疗。
最后,这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澳大利亚医生做出书面道歉,表示下不为例。现在澳大利亚法律只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健康和医护工作。
澳《工作场所艾滋病和肝炎管理实践准则》规定,所有有关雇用的决定只基于雇员品德和工作能力,是否有乙肝不能作为影响因素。雇主要对雇员的健康情况保密,也没有义务通知任何人某雇员感染乙肝病毒。
据记者了解,中国公民赴海外留学,并没有哪个国家要求他们出示有关乙肝检测的报告。这与其他国家对乙肝的认识有关。
在英国政府网站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表述是:“很多人担心自己有可能在工作中被传染上此类疾病,但在绝大部分职业中,不存在任何传染和被传染的危险。
一般的日常社会交往和工作接触是完全安全的。”
美国《反歧视法及残疾人法案》的起草者认为,“危险性的判断必须有医学依据,不能基于畏惧或无知”,乙肝病毒主要是经血液或性接触传播,携带病毒的人几乎没有传播的危险性,因此学校不能因为一名教师携带乙肝病毒就将其解雇。
美国学校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歧视性做法,学校在没有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不对人学者进行相关检查,更不能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
瑞士日内瓦大学附属医院谢林?菲舍伯格博二告诉记者,瑞士公务员的录取门槛很高,但没有乙肝检测这一项。瑞士医院配备的化验单中对类似乙肝病毒的化验属于特殊需要,因为普通化验单中没有这一化验项目,所以医生必须手写或用计算机输人这项要求。
伯尔尼市教育行政管理局官员巴克斯说,瑞士的学校和幼儿园不会强制性要求学生和儿童出示健康证明。
总部位于瑞士的诺华制药集团人力资源部高官居布塞表示,因为行业特殊,企业对来自乙肝、肺结核、艾滋病等疾病高发地区或国家的申请者会采取特别处理办法,但企业更注重的不是申请人过去患过什么病,而是目前的健康状况。
亚洲和非洲是主要乙肝区
截至2007年,全球约有3。
97亿人不同程度地染上乙肝,其中70%-75%的患者在亚洲和非洲。
据印尼肝病研究协会统计,印尼是继中国和印度之后第三大“乙肝国家”,全国约有1000多万乙肝病毒携带者。
据在雅加达开私人诊所的老大夫巴尤讲,印尼很多大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也有硬性要求应聘者接受体检的,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婉拒”。但记者没有在当地报纸上看到有关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的报道。
印尼一位女教授介绍的情况有所不同,她说自己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印尼完全不会遇到任何歧视,强制性体检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她也从来没有感觉携带乙肝病毒影响了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她说,医生告诉她携带乙肝病毒的人只要在生活中加以注意即可,“算不上什么病”。
越南也是世界上乙肝感染比例高的国家之一,乙肝病毒携带者也有1000万。越南一家中资企业的越南雇员阮士告诉记者,越南人喜欢到路边摊位吃米粉、米线,对使用的餐具卫生毫不讲究,因此一些传染病的交叉传染危险很大。当得知与自己同处一室的表弟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时,阮士非常恐惧,他知道自己的舅舅就是死于肝癌。当自己的检测结果出来后,阮士如释重负,才知道乙肝在日常生活中很难被传染。阮士说,在越南,乙肝检测尚未列人高考生体检项目,携带乙肝病毒的考生并未受到歧视。据记者了解,有实力的越南企业,特别是一些国企,常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乙肝病毒检测也包括在内,但目前在越南媒体上没有员工因携带乙肝病毒而被公司劝退的案例,也没有“歧视乙肝”的议论。
越南外交部一名外交官告诉记者,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前,单位组织应聘者集体进行体检,其中包括对乙肝病毒的检测。
在乙肝多发的印度和韩国,在当地工作和生活多年的华人都表示,没有听说过有“乙肝歧视”的情况。
韩国曾经有过限制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服兵没,后来因为反对声很大,便取消了这项规定。
据日本国立感染症研究所统计,日本乙肝患者在110万至130万之间,占总人口的1%左右:一位在东京都任职的官员告诉记者,日本政府在录用公务员时不会要求进行乙肝病毒体检,但医疗等特殊行业例外。
由于日本从上世纪70年代就把乙肝防治的重点放在防止母子间感染上,目前母婴感染率在0。
03%以下,因此日本儿童和青少年在进幼儿园或上小学、中学时都不要求进行乙肝病毒检测。2006年,一批因注射疫苗而感染乙肝病毒的日本患者曾集体状告劳动厚生省,要求政府谢罪并赔偿经济损失。由于媒体关注很多,社会舆论对这些无辜的乙肝患者表示同情,官司最终打赢了。
因为数量相对少,“谈乙色变”没成为日本的一个社会问题,但日本社会对乙肝的歧视现象不能说一点没有。
记者看到一位女性日本网民在网上匿名发表文章,自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表达了自己的忧虑。
她说:“因为要转职到一个新公司,是否应该明确告诉对方自己的情况?如果不说,感觉自己不诚实,如果说了,又怕对方借故不接受自己。”还有一位女护士在网上说,因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医院以别的理由辞退了。
在香港,约10%的市民带有乙肝病毒。
香港亚洲肝炎协会委员李建纲说,他们去年为北区及大埔居民进行免费乙肝检测时发现,6%至8%的18岁以下青少年带有乙肝病毒,“这是很恐怖的数字!”
据香港媒体同行讲,在香港不可避免也会有个别人或公司对乙肝患者带有歧视,但远不到“谈乙色变”的程度,员工在人职体检时也不查乙肝项目,幼儿园也不会拒收“乙肝宝宝”,因为香港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任何对乙肝病人的歧视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罚款甚至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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