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变化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而人是一种需要安全感的动物,只有不变的东西才能给人安全感,所以很多人都在奋力增加自己的不动产。根据官方最新消息,不动产登记将立法,所有不动产者持有者的权益将会迎来新变化,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房产登记授权书不动产登记将立法
不动产登记将立法,目的在于整顿不动产登记由各部门各自管理的混乱局面,进一步提高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这也是响应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表现,为了方便老百姓办事,为了保护老百姓的权益。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冷宏志近日透露,要不断巩固和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抓紧启动《不动产登记法》立法,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充分发挥保护权益的作用。
今年6月,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从法律层面,目前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在业内看来,不动产基本上是每个民事主体最重要的财产,不动产登记涉及每个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权益,由《条例》这样一个暂行的国务院法规进行调整和规范,难以担负重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国家宏观调控、制定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支撑。《条例》施行至今已经近四年,级别更高的立法工作也将启动。
今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根据立法规划,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69件,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不动产登记法被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为国务院。
小产权房不符合规定不予登记
此外,该通知强调,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小产权房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称。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此前,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也曾数次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可见不动产登记将立法对于拥有小产权房的人来说有致命打击,小产权房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以办理登记,则意味着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房产持有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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