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生产许可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在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
(2)、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营业执照;
3、如果涉及污染排放还需到环保部门申办环保许可证;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卫生许可证;
6、税务登记证。
拓展资料:
如果你是规模很小的那种家庭式的小作坊类型的,比如在自己家里煮烧肉或者做糕点等等,应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生产的食品可以进行批发和零售,当然你只能是进行散装销售。不可以进入大型商场或超市进行销售,也不可以像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那样进行包装,因为你不符合这方面的条件。
如果你想要和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那样进行包装销售,想要有自己的品牌,那么你必须是规模化的食品厂,到质监部门办理QS,有厂房,有检验室,有检验人员,有HACCP关键控制点等相关规章制度,并且要取得所生产食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后才可以进行定型包装,再进行批发销售,或进商场销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_
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第二十九条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食品流通许可证:
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餐饮服务许可证:
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国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2009年2月底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根据这部法律,自2009年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并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
为做好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自2009年6月1日起,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延续、补发许可证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同时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出,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本地餐饮服务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式样、内容印制和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公正。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规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其他:《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流程
1、先出资、取得验资报告;
2、拿着公司的章程、验资报告、申请(包括成立申请、公司名字审核、经营范围)办 理营业执照;
3、取得营业执照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4、拿着营业制造、税务登记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拿着上述证书去办理卫生许可证以及行业要求办理的其他证书。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及程序
1、办理有限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
(3)、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任职通知书(董事会成员名单,三人以上);
(5)、委托证明;
(6)、场地使用证明;
(7)、董事会成员资格审查表(各一式两份,在户口所在地盖章);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片各两张(另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
(9)、验资报告;
(10)、出资协议书;
(11)、消防验收意见;
(12)、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办理独资、合伙企业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开业申请书(包括负责人的计划生育和身份证明);
(3)、书面申请;
(4)、场地使用证明;
(5)、用工许可证;
(6)、验资报告。
二、《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程序
(一)、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大一寸彩照一张;
(4)、场地使用证明。
2、私营、集体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5)、场地使用证明。
3、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关批准文件及企业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及其他批复副本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申请书;
(7)、场地使用证明。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
程序:1)、领申请表,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当地市质监局或区质监局监督处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递交申请;
3)、受理申请;
4)、审查;
5)、发证。
所需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生产场所布图一份;
4)、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一份;
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6)、产品标准一份;
7)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果企业各方面的条件均符合要求,在接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食品标签审批程序》
1、食品生产企业申领食品标签准印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已注册的企业标准文本;
(3)食品标签设计小样。
2、填写《食品标签设计审查申请表》 。
3、旗、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由旗、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按照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审批,并领取《食品标签准印证》。企业直接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办理审批、领证手续。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你自己不经过工商部们,你怎么做QS标志和检查号?伪造这个罪过更大。你如果是小作坊生产,并且只是在小范围内销售不需要证件的。但别乱搞,乱搞罪过更大。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流程如何?多长时间可以拿证?这里一一为您揭晓!
标签:手续,食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