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住酒店被虫咬伤 获赔两千多元 2014年03月17日 13:3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0 去年,从北京来成都出差的赵先生,住酒店被虫咬伤后,将酒店起诉至法院索赔。近日,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由于酒店方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判决赔偿赵先生2000余元。 去年6月,赵先生从北京来成都出差,入住一家酒店。当晚,他躺在床上时隐约感觉被叮咬,起身检查,发现床上有几只小虫。于是,赵先生立即与酒店负责人协商,提出去医院检查并要求酒店将小虫送去检测,确定是否带有病毒。双方协商未果后,他向警方报了案。由于没能和酒店达成协议,于是,赵先生以健康权受到损害为由向高新区法院提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普通的蚊虫,存在不可避免性,是不能要求索赔的,如果是因为酒店的过时,卫生不合格到导致的蚊虫叮咬,可以要求索赔,
可以以酒店没有进到安全保障义务,住宿环境不符合标准,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
可以索赔!
标签:咬伤,虫子,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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