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职业几乎都在作为乙方(提供某种服务)供甲方——即商业体系中的购买者使用,甚至可以说,没有甲方(需求方),就没有买卖。买手职业也一样因甲方的需求而存在,这些甲方就是代表着消费者购买需求的各种形态的服装商品销售渠道,它包括专营单一品牌的SPA连锁店,也包括坐落于繁华地带的超级服装百货公司,还有经营多个品牌或货源的多品牌精品店,甚至以拼凑批发商供应的散货的小店也是买手服务的甲方。
总之,买手职业的行成与服装店的诞生脱不开关系。雇佣或从事职业化买手的最早的甲方,就是各类商店店主。在时尚行业,就是服装店店主。
界上第一家百货商店在1852年的巴黎诞生, 叫Bon marche(廉价商店),这个商店的老板就是一个买手,把各种日用杂货采购到自己的大商店中,可是他不是我们经常谈论的“时尚买手”,因为时装这个品类当时在他的商店中几乎是不存在的,他只出售一些日常的衣服罢了。这时世界上的时装买手们还没有正式职业,她们可能正在以贸易商人和商贩的状态维持着生计。
1850年,两个苏格兰人用各自的姓组合在一起在香港成立了一家百货商店——Lane Crawford,当时他们销售“从针线到船锚”等一切有用的东西,就是这么一家看上去挺土的商店,在1969年被收购后正式变成一家以高级时装商品为定位的精品店,这标志着活跃于中国的店铺时装买手的舞台正式形成。此后,时尚买手(Fashion Buyer)开始成为Lane Crawford公司中最重要的职位之一,而采购经理(procurement manager)之类的职位在时尚贸易企业中不复存在。
1990年代末,SPA(自有品牌零售连锁)的商业模式开始出现并呈爆增之势,企业幕后的品牌商品特许连锁经营机制则是零售买手职业发展的政策基础,它直接催生了后来几乎成为中国服装业最重要经营行为之一的“订货会”活动,而这个采购贸易性质的会场几乎就等于中国服装买手们的主战场了。
于此同时,服务于高级精品店的买手们照样去欧洲的时装周和展会去发现和收集货源
时尚买手的概念: 为企业或品牌采买合适的设计并交由工厂生产成商品成品,或直接采买合适的商品成 品,然后放到企业销售渠道中进行销售,从而获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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