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资产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异议,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
依据《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资产所有人、控制人或者管理人对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的冻结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资产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程序层报公安部。公安部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确属错误冻结的,应当决定解除冻结措施。
扩展资料:
资产冻结的相关要求规定:
1、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后,应当立即将资产数额、权属、位置、交易信息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市、县国家安全机关,同时抄报资产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地方公安机关和穗唯知地方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分别按照程序层报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
2、金融机构、特定非金山旦融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后,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另有要求外,应当及时告知客户,并说明采取冻结措施的依据和理由。
3、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猜消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调查、侦查,提供与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有关的信息、数据以及相关资产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管理协会-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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