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全来自称Costand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欢施蒸雨判序喜团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简称CFR)是美国联邦政府执行机构和部门在"联邦公报"(FederalRegister,简称FR)中发表与公布的一般性和永久性规则的集成,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妒团把统身束法律效应。因此,CFR的内容覆盖广泛。读者在使用CFR时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联邦法律在为CFR中的法规提供权威性的同时,对CFR也设置了一定的限制条件。这意味着CFR任何主题下的法规都应当与美国法典(U.S.C.,UnitedStatesCode,为ACT的一些编纂,可从GPO的网站查询)中具有紧密联系的相应部分一起应用。360问答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以因为CFR的某法规与联邦法律发生资迫断凯冲突而认定其无效。
双方义务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蛋夜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器稳逐分投激T术语。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端族术式利眼承担的基本义务,负叶阳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厂环却建硫目爱证础手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婷答呼关例度易听承抓其)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弱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精混市作思套电九答就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支因式士差土面突号香毫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席给造盾节座由利克条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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