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社会保障卡看病的方式:
1、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3、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亮链枣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看病的方式:
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敬拆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唤简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没带社保卡看病的方式:
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扩展资料:
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报销,如果您已使用过社保卡就医,需同时将社保卡上交。
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障卡
标签:看病,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