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尊重权,是消费者在保障人身权利方面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宪法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 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和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受尊重权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人格尊严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是指消费者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人身自由权等受到尊重,不受非法侵害,任何人不得妨碍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二、消费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服装饮食、居住礼节等生活习俗,这些风俗习惯也必然在生活消费中体现出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受尊重权的具体内容,另外,在金融领域受尊重权也有体现: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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