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意为探究事物的道理纠正人的行为,“格”在此有“穷究”之意。《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物之理”的学科,后失传。格物为儒家认识论方法论的重要问题,三纲八目中“八目”之基石。
格物的意思是:穷究事物的道理。或 纠正人的行为。
宋明理学家对宇宙与人生作哲学关照时,他们的焦点是人的伦理与道德性存在,而不是脱离于在他们看来是人之为人的规定性之外的事物,他们的认识论严格说来是道德的认识论,而不是对宇宙万物特别是自然对象作冷静观察和探究的认识论。“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遗书》卷十八)两句,可以看做是对道学道德认识论观点的集中概括。它一方面要求以“居敬”、“存诚”的工夫涵养道德认识主体,另一方面则强调通过“致知格物”的手段去获取对于道德天理的认识。最后的目标是达...
南宋朱熹将格物致知解释为:即物穷理,是格物;求至乎其极,是致知,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到客观事物的本身中去研究,通过实践达到对真理的认识。
致知格物的意思是:提高识见的方法在于研究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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