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司是宋朝衙门里的书吏,也就是书写文书的人员。押司属于吏(由于官数验川静国零愿树站束斯补量有限,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需要增加人手,故增加吏一职,如衙役)。
宋朝在州和县衙内都有押司一职,主要是招募而来,也有经受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经旧缩结载守文景绿减祖影手税赋征收或者处断注伤地载危新班理狱讼,押司应该是负责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但级别不好说,因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职,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职。一般一个县有8个押司。
押司属于官吏阶层,衙门中的书吏要比官多,他们享有免役的特权。在穿戴上,他们可以穿长衫(虽然只能是黑色),和秀才一样可360问答以结一根长长的儒绦衣带,脚蹬靴子;而普假通百姓只能穿短衫,蹬高帮鞋。
扩展资料
押司,县衙里不止一位,一般有八位,也就有了高低之分,宋江是第一位押司,地位最高。
地位要比县衙里的衙役要高,衙役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押司虽然没有品级,但也在官方人员之列。
成为押司基本上有两个方式,一是本县招募和举荐,二是差遣,本县招募和举荐为主要方式。
招募自不必多说了,贴出告示固部语针并常找人,然后面试就好了。举荐也不创逐职类难理解,就是当地有名望的人举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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