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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和审批

2023-07-26 22:18:34 编辑:join 浏览量:644

2017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和审批

公示和审批:

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中 反映有影响 录用 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 决定是否录用。报考全省乡镇(街道)机关、其他要求或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拟录用人员须与招录机关签订相应最低服务期限的协议。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 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标签:公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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