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某职业院校,一名保安和一名老师,在驱赶流浪狗的时候对这只狗,下了狠手打的满地是血,而且在殴打的过程当中还有人大声的喊出今天晚上要吃炖狗肉,至于喊出这句话的是不是这两个人就不得而知了,据新闻报道说,这只流浪狗经常来到这所院校,并且有的时候会串进舞蹈教室,影响学生们的正常上课以及排练。
而校领导反映,证明保安和这位老师只不过是出于好心想把流浪狗赶走,不要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只不过在处理这只流浪狗的手段以及办法上和行为上,没有考虑过多,所以才发生了视频当中出现的情况,说句大实话,我真的没有忍心去看完整个视频,对于保安和老师被停职,我只想说一声“活该”。
人为万物之灵,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人性,如果我们仗着自己比其他动物强大而欺负其他的弱小动物,那么跟黑暗森林里面的野兽,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一定会有人说我这样上纲上线不好,而且应该体谅保安和老师,在处理流浪狗的手段上面过于欠妥的行为,我想说的是有的人对待弱小动物什么样,他可能就会对待自己的同类是什么样子的,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那么一定也有人会说,如果流浪狗伤人怎么办?难道任由银浪狗去占领学校的教室吗?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懂得用工具,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遇到困难会想更多的办法,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尤其是用暴力去虐待更加弱小的动物,这种行为真的不值得原谅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可以选择报警。
咱们退一万步说,保安人员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处理不当,让狗把自己咬伤了,那又算什么呢?算因公负伤吗?还是算在工作中的行为不当呢?而这位老师也要是被狗咬伤了又算什么呢?算是工伤吗?术业有专攻,保安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处理突发状况,保安有受过培训该怎样对付流浪狗吗?而老师为什么要参与这样的行动呢?
这种情况下要么使用怀柔手段,用吃的来逗一下小狗,把流浪狗引出校园之外,要不直接报警找更专业的人士来处理这件事情,为什么一定要殴打和虐待流浪狗呢?这样做的行为真的非常的欠妥当所以把这两个人,做停职处理是,我认为是对的。
将保安和老师停职,令人拍手称快,因为殴打流浪狗的行为不尊重生命。在学校这个育人场所会带来不好的示范效应。
我觉得这个结果还是比较合理的,是因为他们没有人性,而且做错了事情之后就要受到处罚。
我觉得这样的行为我特别的满意。因为保安和老师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所以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榜样。
我觉得他们不应该仅仅被停职,这种情况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应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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