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昨日发布消息,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新昌县铬超标胶囊事件中的6名渎职犯罪嫌疑人分别依法立案侦查。他们是:绍兴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处长陆家东、新昌县药监局局长梁永华、副局长张柏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副科长陈良忠、吕丹、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科长陈树声。检察机关对他们均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此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督办的铬超标胶囊案件之一。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陆家东等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药品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怠于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致使新昌县多家胶囊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铬超标问题胶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了解,新昌县铬超标胶囊事件曝光后,绍兴市和新昌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专门成立办案组,对事件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行为展开调查。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梁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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