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
2、原来的考试由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桩考、电子科目考试、科目三路考组成,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在路考之后还要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
报考内容:
考试科目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含安全文明驾驶)等三项。
考试科目的顺序按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理论])、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九项])、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路考以及安全文明驾驶]),依次进行。
在考试过程中,前一滑昌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有两次机会,两次都没有及格,本次考试终止。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间可以上交补考费用,学习之后再进行补羡禅考。对于补考费用的介绍,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补考所交的费用是不一样的。
参加完科目一考试之后,三年之内应该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如果不能通信派扒过,所考的内容作废,应该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新考规之后,科目二、三均为5次机会,如在五次机会内不能通过考试之后,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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