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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用的我奶奶的电话卡,可是我奶奶已经过世了,还能补办吗?

2023-03-06 11:34:10 编辑:join 浏览量:662

我爸爸用的我奶奶的电话卡,可是我奶奶已经过世了,还能补办吗?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补不了的,因为需要补的话得要拿身份证,人去世了,身份证是要注销的,所以应该是不能补的。法律分析公民死亡,城市葬前、农村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户口登记机关应当通知常住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户主应当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报告。办理死亡销户所需资料包括验证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民正常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离世以后,其户籍资料是要求及时到户籍部门办理注销的,注销以后其身份证也被视为无效的身份证证件,应该及时交到户籍部门销毁处理。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手机号码机主死亡,如果手机号过户,需到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开具证明,带上证明和死亡证明,以及被过户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销户或过户手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标签:奶奶,电话卡,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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