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由
要发联系单,当然是事出有因。一个有说服力的原因,往往可以让联系单很快可以签批下来,一些常见事由如下。
1、工期问题,由其它单位的配合不到位,影响到我们的施工进度;催促建设单位下令给其它单位或后期由此联系单作为工期延后的证明。
2、改换甲方指定材料品牌,如提定材料品牌在当地购买不到,要更换其它的品牌;
3、设计问题,如施工现场与施工图纸不吻合,需要甲方和设计院批示的情况;
4、工程变更问题,图纸变更后,用来和建设单位说明,增加工程量变更。
(二)原因说明
原因说明,就是为什么要把这件提出来,让建设或设计等单位去确认。原因的说明主要针对你自己所提出的事由分析;会对工程产生怎么样的影响或者这样做会有更好的效果。
(三)附件
事实最好的说明就是现场相片或相关其它的证明文件,如有必要就在里面加入一些相片和相关证明。
(四)要发给哪些单位
联系单的格式里面一般只看到只有一个单位签名意见,如果这联系要发个多单位时可以在里面加多几行添加多其他单位。
扩展资料
经批准实施的工程联系单,统一由管委会总工室技术处在工程联系单上加盖用章后生效。按照国家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时限逐级对工程联系单作出审核审批意见。
对属于一般事项的工程联系单,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签发或答复;对属于重大事项的工程联系单,在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签发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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