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满五千元就要缴税且不存在氏念喊抵消一说。
十一月7500元只缴纳超出的2500的税就可以,但十二月工资2500不满5000不用交税但也没有国家倒欠纳税人一说,所以不可以抵消十一月的应缴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高余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歼野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7号
标签:按年,个人所得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