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实践中又具体化为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民主史王史守手掉了罗病停形权利和民主制度。这四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民主制度的运行,构成了村民自治起举所首美一今延许板的基本内容。
(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这是指由村民尼直接选举村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利和制度。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走向正规。
(二)来自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根本。民主决策就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在农村设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让农民和村干部一起讨论决定村内大事。
(三)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民主管理,就是发动和依靠村民,共同管理村内的各项事务,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
(四)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障。民主监督是指360问答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际监督的权利和制度。
民主监督有两种主要形式:
一是村委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委会干部定期述职,接受村民的评议;
二是村务公开,把与村民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公之于众,接受监督。民主监督的实施,使村务工作更加民主化、公开化,使村民自治有了可靠的保障,然而在实际的操作技术上有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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