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是4级危险品是《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自1982年10月起,我国开始执行《国际危规》。
豆粕是大豆成严提取豆油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又称“大豆粕”。由于种子饼内含水和油,所以会自行缓慢分解发热并在遇潮或遇含条政据排苏气哪压质如背有一定比例未经氧化的油料时会自燃。
在长期储运过程中也容易发热自燃,“在国际危规”中列为4.2类(易自燃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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