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10月,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因在北京签订,故通常称为《北京条约》。原称《续增条约》。1856年(清咸丰六年)10月,英国借口“亚罗”号事件,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翌年,英法联军攻占广州。1858年5月,英法舰队攻陷大沽炮台,清政府被迫在天津分别与俄、美、英、法等国签订《天津条约》。1860年3月,英军扩大侵华,陆续到达香港的英军万余人强行在九龙尖沙咀登陆,实行武装占领。同月21日,巴夏礼诱迫两广总督劳崇光签署《劳崇光与巴夏礼仿判哗协定》,强租九龙(包括昂船洲),年租银500两。8月,英法联军相继攻陷塘沽、大沽、天津。10月,进犯北京,火烧圆明园。10月24日,清政府钦差大臣奕沂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J.B.Elgin,又译伊利近)在北京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共9款。该条约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开放天津为商埠;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备行出国;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800万两。条约第6款割占九龙作如下规定:“前据本年二月二十八日(注:公元1860年3月20日)大清两广总督将粤东九龙司地方一区交与大英驻扎,粤省暂充英法总局正使功赐三等宝星巴夏礼代国立批永租在案。兹大清大皇帝定即将该地界付予大英大君主并历后嗣,并归英属香港界内,以期该港埠面管辖所及,庶保无事。”1861年1月19日,英方在九龙举行仪式,宣布接收九龙。中文名称: 北京条约冲族 发生时间: 1860-10 所属朝代: 清 发生地点: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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