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社会主义的方法论原则。
科学性和实践性的统一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
恩格斯指出的“要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6页),《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强调的“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都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这种基本特性。
把社会主义置于现实基础上,是马克思恩格斯将空想社会主义转变成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经验,迅埋乎也是认识和实践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和根本方法。
2、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液余规定。
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属性即内在规定性,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根本标志,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全过程,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发展方向。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3、坚持社会主义价值。
社会主义价值是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体的功能和积极意义,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最高社会理想,是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反映。
社会主义价值是人类价值目标追求的延续和发展。在社会主义产生以前,富有、快乐、幸福、公正、自由、平等、民主、博爱等价值就是人类共同的理想和生生不息的追求。在科学社会主义中,人类的社会理想以社会主义价值的形式得到了科学表达。
社会主义方法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社会主义价值是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其中,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命题,是从最深层次上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由社会主义方法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社会主义价值组成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价值,并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和进一步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亩悉——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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