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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三章士兵职责

2023-05-27 16:23:00 编辑:join 浏览量:589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三章士兵职责

士兵职责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包括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和兵(上等兵、列兵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的规定,士兵的一般职责有:(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严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2)积极参加军事训练,熟练地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不断提高业务技能。(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觉悟。(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5)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6)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7)积极参加军事体育训练,锻练身体,增强体质。(8)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

标签:内务条令,第三章,中国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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